环保部对京津冀市长市委书记实行量化问责

2017是大气十条收官之年,京津冀治霾压力空前。8月31日,环保部联合京津冀晋鲁豫6省政府发布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》(下称《规定聊城钢管厂》),对县一级和地市一级党委政府量化问责。
量化问责范围为京津冀28城,对象是28城县级党委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,以及地市级党委、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。
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8月31日召开的座谈会上称,量化问责把问责事项分为“任务型”和“结果型”。
“任务型”问责中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,发现2个、4个、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长、县长、县委书记。
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新发现的涉及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不力、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不实、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不到位、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四个方面问题的,发现5个、10个、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长、县长、县委书记。
地市级层面,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达到2个、3个、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、市长、市委书记。
“结果型”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,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%的问责副市长,低于30%的问责市长,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。
《规定》对问责事项定义非常详细。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不到位指的是,从2017 年11 月1 日起,列入2017 年燃煤锅炉淘汰清单而未淘汰的;或发现燃煤锅炉淘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;或发现燃煤锅炉、煤气发生炉管理清单台账中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、煤气发生炉的。发现一台即算0.5 个问题。
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不实指的是,2017年10月底前,纳入电代煤、气代煤任务清单的村庄,届时发现1个村庄未完成改造任务的,即算0.5个问题;发现1个村庄虽已完成改造任务,但仍有20%及以上住户复烧散煤的,也算0.5个问题。
“散乱污”企业新发现问题应严格同时满足四条标准,一是适用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8城。二是属于十大重点行业且符合具体条件的,比如有色金属熔炼加工行业,熔炼、浇注工序未安装烟尘收集、处理设施,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。三是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。四是正在生产或具备生产能力的。
“我们出台这个文件就是,只要你不干事,你就会摊上事情。只要你不压实责任,有可能就被问责。要把责任传导下去,目标还是打通我们最后一公里。”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在环保部9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。
刘炳江称,之所以重点关注“散乱污”、电代煤和气代煤、 燃煤小锅炉、错峰生产,是因为这四大问题是影响京津冀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,督查过程中也发现这些方面问题最多。“我们通过这四项工作带动其他工作,推动整个综合治理。”
刘炳江表示,量化问责是要促进工作抓实抓细。“如果我们这个方案布置下去以后,责任不压实、工作不抓细,干与不干一个样,我们的方案就是一个方案而已。我们搞量化问责就很具体,里面问责什么问题、问责什么对象、什么情形、问到什么程度,都作了明确要求。”

问责虽然不是长效机制,但刘炳江称,“通过一次次问责,可以把责任压下去。让中央确定的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新机制可以形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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